一、 職稱︰助理教授「專案教學人員」1名。
二、 專長:經貿或商學相關領域。
三、 資格條件:
1. 能教授日語相關課程優先。
2. 具全英語授課能力。
3.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商學相關博士學位。
4. 具有一年(含)以上相關專長實務工作經驗。
5. 擁有國際貿易相關證照者,優先考慮。
6. 最近五年內有學術著作發表於SSCI,最少1篇。
7. 最近五年內有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產學專案者,優先考慮。
8. 依「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規定聘任。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需支援(除上課外)協助辦理本系行政工作與學生實習等相關事務。
四、 檢備資料:
1. 填寫「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2. 碩士與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及碩、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印本(持國外學歷者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館處完成檢核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3. 請附上相關工作經驗(請檢附公保、勞保或其他證明文件)、通過國際貿易相關證照考試證明文件、五年內從事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案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
4. 助理教授教師證書影印本(無者可免附)。
5. 碩、博士論文摘要,近年相關著作五篇以內。
6.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推薦函、獲奬等。
五、聘任日期: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1日)起聘。
六、收件日期及方式:
1. 即日起至民國108年9月12日星期四(郵戳為憑)。
2.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4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際貿易與經營系辦公室收(信封外面請註明:應徵國際貿易與經營系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3. 連絡電話 04-22196124,email: neva@nutc.edu.tw。
七、注意事項:
1. 須確認是否同意以「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進用。辦法詳網址:https://person.nutc.edu.tw/ezfiles/10/1010/img/29/674877109.pdf。
2. 檢附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面談,未通過者恕不另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
八、履歷表請依網頁公告格式填寫,並傳送至neva@nutc.edu.tw(標題註明:應徵國際貿易與經營系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